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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海基會新聞稿]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舉行第三次協商獲得重要進展(含初期文本) / 2010.06.13

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
99年第043號新聞稿
時間:99年6月10日
聯絡電話:海基會總機02-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、郭小姐615

  關於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第三次正式協商,經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聯繫確認,訂於本(6)月13日在北京舉行。

  海基會表示,本次協商我方代表團將由經濟部貿易局局長黃志鵬帶隊,相關機關包括經濟部貿易局、工業局、投審會、貿調會和金管會、陸委會經濟處、法政處與海基會及其他與服務貿易有關部門,均派員參與。

  本次協商雙方將就協議文本的主要內容與條文進行協商,並就貨品早期收穫計畫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,以及後續協商工作安排等交換意見。

海峽交流基金會 99年第044號新聞稿
時間:99年6月13日
聯絡電話:海基會總機02-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、郭小姐615

 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今天(6月13日)就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以下簡稱「兩岸經濟協議」)舉行第三次正式協商,我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黃志鵬擔任團長,大陸方面則由海協會理事、「商務部」台港澳司司長唐煒帶隊,參與協商成員包括兩會及雙方相關主管部門人員。雙方就「兩岸經濟協議」文本及其5項附件深入交換意見,並取得實質進展。

  本次協商,雙方就「兩岸經濟協議」文本基本達成共識,協議文本由序言、總則、貿易與投資、經濟合作、早期收穫及其他等五章共十六條組成,其內容涵蓋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。

  ─貿易與投資:針對貨品貿易、服務貿易、投資等訂定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原則與項目。

  ─經濟合作:明定後續合作事項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、金融合作、貿易便捷化及產業合作等。

  ─早期收穫計畫:包括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相關條款;實施早期收穫之產品及服務業別清單,將由雙方進一步確認後,納為本協議的附件。

  ─其他:主要包括爭端解決、機構安排、生效(雙方各自完成程序後,依議定之方式進行通知及生效)、終止(明定協議終止之程序及相關問題)等條款。

  雙方表示,將遵循平等互利、循序漸進的原則,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,逐步減少或取消彼此間的貿易投資障礙,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。透過簽署「兩岸經濟協議」,加強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,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。

  為使兩岸民眾儘速感受到「兩岸經濟協議」的利益,雙方在充分照顧彼此關切的基礎上,就「兩岸經濟協議」中的早期收穫計劃充分交換意見並取得重要共識,即在協議生效後一定時間內開始對部分產品實行關稅減讓,並在部分服務貿易領域實施更加開放的政策措施。早期收穫計畫涉及的產品在項目數、金額、比例上均達到相當的規模;涉及的服務業別開放,也已充分考量彼此的需要。雙方同意,在「兩岸經濟協議」生效後,儘速展開後續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的商談。

  此外,雙方就臨時原產地規則、適用於早期收穫的服務提供者定義、雙方防衛措施等協議附件內容進行磋商,並基本達成共識。

  雙方認為,「兩岸經濟協議」的簽署,將為兩岸經貿合作搭建制度化的平台,並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,對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、擴大雙方經濟合作領域,建立公平、透明、便利的投資環境等方面,都將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。

  雙方表示,將加速「兩岸經濟協議」的協商工作進程,以爭取在第五次「江陳會談」時簽署協議。



Edited 1 time(s). Last edit at 06/14/2010 03:11PM by mepoad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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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電 / 2010.06.13

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宣布,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兩岸經濟協議(ECFA) 」第三次正式協商對文本達成共識,早期收穫的產品及服務業別清單,將由雙方進一步確認後,納為附件。

兩岸經濟協議第三次正式協商在北京舉行,台灣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黃志鵬擔任團長,大陸由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理事、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帶隊。

海基會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,雙方對兩岸經濟協議文本基本達成共識,協議文本由序言、總則、貿易與投資、經濟合作、早期收穫及其他等5章共16條組成,內容涵蓋兩岸間主要經濟活動。

在貿易與投資方面,對貨品貿易、服務貿易、投資等訂定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原則與項目。

在經濟合作方面,明定後續合作事項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、金融合作、貿易便捷化及產業合作等。

在早期收穫計畫方面,包括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相關條款。至於實施早期收穫的產品及服務業別清單,將由雙方進一步確認後,納為協議的附件。

黃志鵬和唐煒在北京共同宣布,兩岸經濟協議早收清單談判結果,大陸對台灣開放約500項,台灣對大陸開放200多項。可見台灣產業受惠多於大陸。

其他條款包括爭端解決、機構安排;雙方各自完成程序後,依議定方式通知及生效;並明定協議終止的程序。